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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5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3-6月kitulu遊學體驗活動,錄取名單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5年度kitulu遊學體驗實施計畫。

二、上開計劃115年度3-6月六場次共錄取6組,學校及班級如錄取名單。

三、活動地點:東區德高國小(701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155號),各校預計抵達德高國小時間為上午8:55左右。 

四、各校遊學體驗成果報告書(如附件),請於活動結束2週內寄回教育局原民中心曾老師,以進行後續分析 (email: btp107106@tn.edu.tw) 。

五、請各校核予帶隊師長公假登記。

六、聯絡人: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曾老師,網路電話:69032;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06)2906584分機12 。

有關114學年度下學期原民中心辦理「原力maker-原民智慧創客科學工作坊」,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整體推動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內容:

(一)活動日期:115年3/26(四)、3/31(二)、5/7(四)、5/11(一)、5/21(四),上午場9:00至11:30、下午場13:30至16:00,請於報名表填寫欲參加日期及場次順序。(課程起訖時間得依各校車程距離作彈性調整,以不耽誤各校午餐及放學時間為原則)

(二)活動地點:長榮大學產創總中心(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備有免費遊覽車到校接送至長榮大學>>

(三)參加對象:以本市國中國小(五~六年級)學生為主。

(四)課程內容:原住民族傳說故事、傳統文化與圖騰美學介紹、原住民族動物編織擺飾製作(如附件)。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2日(四)中午12:00止。

(二)報名方式:各校填具報名表(如附件),核章後請掃描成PDF檔,寄至tn64330@tn.edu.tw。依寄件先後、場次志願順序並考量過去是否曾經參加為錄取依據,額滿為止。

四、檢附報名表課程表學習成果報告及滿意度問卷調查各1份,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原民中心陳老師,電話:2906584分機17﹔網路電話:69036。

五、請參加學校於活動結束2週內將學習成果報告及滿意度問卷調查(如附件)的電子檔寄至原民中心陳老師(tn64330@tn.edu.tw),以供活動分析使用。

六、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3月20日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及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ierct.tn.edu.tw/)。

有關115年度3-6月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kitulu遊學課報名活動,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5年度整體推動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說明:

   1.活動日期:本學期為115年3月至6月間,3/18、3/25、4/1、4/22、4/29、6/3週三上午9:0011:00,請於申請書填寫欲參加日期順序

   2.活動地點: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及kitulu圖資館(東區德高國小內)。<<<備有遊覽車接送>>>

   3.參加對象:以本市國中、國小幼兒園學生為主。

   4.課程活動內容:詳如附件。

三、報名方式:

   1.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2.方式:各校填具活動申請表(如附件),掃描為PDF檔,寄至btp107106@tn.edu.tw,錄取依據將考量過去是否曾經參加本遊學課程,額滿為止。

四、檢附計畫書(含成果報告書及滿意度調查表)1份供參,相關疑問請洽原民中心曾老師。網路電話69032;(06)2906584分機12。

五、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3月12(星期四)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及原民中心網站( https://ierct.tn.edu.tw/ )。

六、參與學校需繳交學習成果報告書及教師滿意度調查表1份(如附件)以供活動分析。請於活動結束兩週內將電子檔寄至原民中心曾老師:btp107106@tn.edu.tw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學用費,即日起受理申請囉!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加強原住民國民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 補助對象
就讀 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之原住民學生。

🧬 族別認定
依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共 16 族:
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

💰 補助金額
每名學生 每學期可請領學用費新臺幣 500 元。

📅 申請期間
👉 即日起至 115年3月27日(星期五) 止(實際申請期限依各校規定為主)

📝 申請方式
請洽 就讀學校承辦老師或班導師 辦理申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開始申請囉!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市立高中、公立國中、公立國小、私立國中、私立國小),具原住民身分學生,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二)本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共16族;平埔原住民族群學生(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者)請另申請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三)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不得重複領取係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原住民族委員會發給之「助學金」,因與本「獎學金」性質不同,故不在此限。若申請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之「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因同樣是由學業成績比序,則視為重複)。

三、申請方式:學生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案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國民中學:前一學期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

(三)國民小學:前一學期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

四、申請時間:依各校規定申請日期。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請務必於申請表中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聲明欄位簽名。

(二)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以能辨識原住民族身分即可,若無戶口名簿影本,可提供國教署國民中小學學生資源網註記原住民身份之頁面,需有學生族別,截圖列印後蓋處室印章)。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文件,國小階段無獎懲紀錄者無需附件,成績證明書需有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分數。

六、請將申請資料送至各校承辦老師或班導師,未經各校審查造冊逕送教育局者,予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