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即日起受理申請囉!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146B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辦理。

👥 補助對象
就讀 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且 🔖住宿於學校宿舍 之原住民學生。

🧬 族別認定
依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共 16 族: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

💰 補助項目與基準
🏠 住宿費
.就讀 公立 國民中小學:每學期 最高補助 3,500 元
.就讀 私立 國民中小學:每學期 最高補助 4,100 元

🍴 伙食費
.每名學生 每學期補助 16,000 元

📅 申請期間
👉 即日起至 115年3月16日(星期一) 止(實際申請期限依各校規定為主)

📝 申請方式
請洽 就讀學校承辦老師或班導師 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