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9條。
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
三、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四、臺南市推動族群主流化政策實施綱領。
五、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1年度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透過科學實作課程,體驗做中學的樂趣,實踐創客精神。
二、以原住民族傳統知識與圖騰美學為基礎,有效提升生活科技素養。
三、充分運用創客練習機會,增進對原民文化欣賞的廣度與深度。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協辦單位 :長榮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肆、實施對象及人數:
一、對象:以本市市立高中、國中、國小(五~六年級)學生為主。
二、人數:預計14梯次,每梯次30位學生,共計約420位學生。
(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伍、活動日期:本學期自111年9月至11月止,週二、週四上午或下午。
(以上時間為暫定,依執行時實際情況調整)
陸、申請日期:教網公告日起,採學校回傳PDF檔報名。
柒、活動地點:長榮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捌、實施方式及課程內容:
一、實施方式:實作、參訪、作品心得分享。
二、課程內容:原住民族文化及創客精神說明、認識原民植物、原住民族智慧植物染料與萃取、原住民族創客製作植物染、作品產出、成果分享。
玖、參與學校成果報告:
計畫成果報告書格式檢附電子檔,請各學校老師協助學生撰寫「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學習心得感想」(100-300字),並挑選1至2篇置入成果報告中。設計活動回饋問卷,透過問卷資料統計分析學習成效及活動滿意度,據以作為下次辦理之參酌。
拾、經費來源:
本市教育局年度預算內補助原民中心業務推動計畫項下支應。
拾壹、預期效益:
一、能讓學生動手做,結合生活科技發揮創意,實踐創客精神。
二、透過實作體驗及原民文化課程培養學校多元文化人才。
三、能充分運用創客練習機會,增進對原民文化欣賞的廣度與深度。
拾貳、獎勵:本案活動之辦理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獎勵,由本局業務承辦人視辦理成果簽核。
拾參、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