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暑假訓練及課輔伙食費,即日起受理申請囉!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辦理。
二、補助對象
1.主管機關核定之體育班原住民學生。
2.各校成立一年以上之運動代表隊原住民學生。
三、族別認定
依前揭原則第3點第1項規定,本原則所稱原住民學生,係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本案補助對象之原住民族別計有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達悟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撒奇萊雅族、卡那卡那富族及拉阿魯哇族等16族。
另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23條規定,有關平埔原住民族群成員社會福利等權利,政府應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予以保障。爰於相關法規完成制定或修正前,西拉雅族及平埔原住民族群學生(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者),尚不適用本案補助。
四、補助基準
原住民學生如有暑假訓練或課業輔導之實際需求者,可申請伙食費,每生每日以新臺幣105元核算。
如當日同時安排訓練課程及課業輔導課程,每生每日仍以新臺幣105元計算。
五、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
實際申請期限依各校規定為主,請有意申請的同學留意學校公告及申請時間。
六、申請方式
請洽就讀學校承辦老師或班導師提出申請。
符合資格的同學,記得把握申請時間,相關申請事宜請洽就讀學校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