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8月28日府原社字第1141218695A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